湖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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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本机关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hubfda.gov.cn 查阅《目录》及《指南》。

    本《指南》发布日期:2006年7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请参见《目录》及相关编制说明。但标有“*”符号的内容不属于主动向社会公开范围。
    (二)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三)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公开。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行政许可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形式至我局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指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未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请参见本机关《信息公开目录》中标有“* ”符号的内容。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当面等方式向本机关提出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时,推荐填写《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本机关办公室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
    ☆ 注意事项
    1.通过信函或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提出申请。
    3、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有关业务处室、分局、中心咨询。
    4、本机关收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
    (三) 受理与承办机构
    统一受理机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具体承办机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分局、中心
    本机关自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相关处室、分局及中心联系表

申请及咨询方式

受理申请及咨询服务机构

办公地址或电子邮箱地址

传真或服务电话

当面或信函申请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局办公楼101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36
邮编:430071

027-87253750

电话或电传咨询

政策法规处

 

027-87253551

电话或电传咨询

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处)

 

027-87253533

电话或电传咨询

药品注册处

 

027-87253659

电话或电传咨询

医疗器械处

 

027-87253542

电话或电传咨询

药品安全监管处

 

027-87253662

电话或电传咨询

药品市场监督处

 

027-87253633

电话或电传咨询

财务处

 

027-87253576

电话或电传咨询

人事教育处

 

027-87253656

电话或电传咨询

稽查分局

 

027-87253751

电话或电传咨询

直属分局

 

027-87253608

电话或电传咨询

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省局办公楼背后秀水公寓东头一楼

传真:027-87253596
电话:027-87252881
电话:027-87252991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以当场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于退回申请,本机关将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本机关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本机关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本机关将出具《部分公开告知书》。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本机关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信息,本机关将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本机关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在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
    ☆ 收费标准(待制定)
    (五) 公开程序

    三、申诉监督
    (一)举报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监督电话:027-87253889
    电子邮箱: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36号
    邮编:430071
    (二)复议与诉讼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要求,请参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和《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规定(试行)》规定。
    申请人也可以向本机关“行政复议办公室”咨询:电话 027-87253551(法规处)
    附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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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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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描述

关键字选择:(请申请务必填选)
□药品监管   □药品注册   □药品生产   □药品经营   □药品使用   □药品广告
□保健食品监管 □保健食品注册 □保健食品生产 □保健食品广告 □医疗器械监管  
□医疗器械注册   □医疗器械生产   □医疗器械经营   □医疗器械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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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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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抄阅、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的方式提供所需的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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